1、房地产证迟迟不办往哪儿投诉
房地产证迟迟不办,受害人确定可以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投诉。在办理房地产证的过程中,假如开发商或有关部门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房地产证的办理,受害人有权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状况并需要解决。
1.具体办理步骤包含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购房合同、房子的有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提交申请,开发商需在房管局办理产权初始登记。
2.房管部门对房地产进行测绘并给予回执单,法律快车提醒,根据回执单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,大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领取房地产证。
2、房地产证无名字居住权问题
房地产证上没名字的人也可以享有居住权。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,居住权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别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用的权利。这种权利可以依合同获得,也可以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获得。
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,自登记时设立。值得注意的是,居住权具备人身专用性,不能出售、继承。同时,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原则上不能出租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1.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,居住权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,对别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2.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八条进一步规定,居住权免费设立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设立居住权的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。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。
3.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九条则强调了居住权的不能出售、继承与设立居住权的住宅的出租限制。